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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吴建华处长在全省教育审计座谈会讲话2014年12月

发布日期:2015-09-02    点击:


认清形势 把握重点 努力开创教育审计工作新局面

各位处长、各位同仁:

        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省教育审计工作座谈会,交流、部署教育审计工作。刚才山东大学等单位做了很好的典型发言,我听后感到受益匪浅。下面,我就教育审计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当前教育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国家治理任务愈加繁重,审计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教育审计工作也面临着新使命,呈现出新常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强调要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并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审计监督历史性地从行政监督体系中剥离出来,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并行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充分表明审计作为依法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安排,正由经济制度体系逐步融入以国家治理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正由经济执法为主,转变为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民主法治、推进深化改革、推动反腐倡廉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也是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就审计工作专门发文部署。这对于审计工作来讲,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教育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的政策依据。

        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和依法治国的推进,教育改革的广度、深度和难度显著增强,教育经费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深层次问题将更加凸显,群众对教育的公平正义、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经费的内涵式发展绩效提升等期盼更为强烈。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站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起点上,既有难得机遇和强劲动力,也面临严峻挑战和改革难题。我们要深刻领会三中、四中全会重大意义和战略部署,深刻领会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部署,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围绕服务教育综合改革的大局,积极进取,履行职责,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全面提升审计质量的同时,凸显内部审计为教育改革事业发展的增值作用。

        二、理清思路,紧跟教育经费管理改革步伐

        过去的这几年,特别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实施以来,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最好,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最强的一个历史时期。2013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0364.72亿元,比上年的27695.97亿元增长9.64%。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4488.2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4.30%。我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1397.6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20.9%,比上年增长6.6%。根据目前的国家政策,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保持教育经费稳定增长已成为共识,未来我国教育经费的投入不会低于4%的水平。在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上,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核心任务和提高质量、促进公平这两项重点工作,把钱用在刀刃上,主要用于解决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问题。随着深化改革的任务越来越紧迫,对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认识:

        一是教育财政经费投入趋向稳定,经费筹措机制多元化。随着国家经济增长趋于平稳,今后财政教育经费将按照“保基本、守底线、抓关键、补短板、促公平、推改革”的原则,重点投向保障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领域。目前,在实现4%和20%目标的大背景下,经费筹措机制逐步完善,筹措渠道逐步拓宽,教育领域经济活动比以往更加频繁和复杂,管理风险随之增大。防控结合的教育经费管理对教育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

        二是经费投入从支持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内涵建设。近年来,经费投入方式逐步从支持规模扩张向支持内涵式发展转变。去年我省高校收费进行了学分制改革,今年11月,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改革拨款定额鼓励本科高校特色发展的意见》,确定从明年起,改革高校定额拨款制度。先选择山东财经大学等10所高校进行改革试点,将学校的学科专业分为A、B、C三类,在确保高校定额拨款规模有一定增长的前提下,采用浮动定额拨款方式。其中加大对A类专业支持力度,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核定学生定额经费;对B类专业,按其专业定额核定经费,不进行浮动;对C类专业,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逐步核减学生定额经费,个别专业直至不再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入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引导和支持高校注重内涵式发展,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质量为导向、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拨款机制。因此,加强教育经费监管,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已成为必然趋势。

        三、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的教育审计理念

        内部审计是教育系统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教育系统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其主要职责就是促进教育资金能够依法依规使用。履行好这一职责,就是服务教育综合改革的大局、改善民生的大局、促进社会公正的大局。通过强化教育内部审计监督,推动各项教育综合改革政策和部署的落实,紧紧盯住、管好用好宝贵的有限的教育资金,优化存量,用好增量,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教育内部审计不仅要强化监督,保证预算执行和教育资金依法依规使用,还要注意防范风险,发挥其对教育经济的“体检诊断”功能;发现和揭示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教育内部审计监督的是教育资金,约束的是公共权力,维护的是人民的利益。要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念好对权力监督的“紧箍咒”,成为反腐利剑,建设廉洁校园。

监督是手段,服务才是目的。教育内部审计必须以促进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最终目标,围绕中心工作,始终贯彻“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三个服务”指导思想,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发挥好确认与咨询职能,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依法审计是审计人员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也是审计人员最重要的职业理念,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履职时,必须严格遵纪守法,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客观公正要求审计人员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真实反映情况,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审计人员只有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才能得到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也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四、把握重点,进一步做好教育审计工作

        一是做好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预算法》修正案已于今年8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付诸实施,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是教育系统财务核算工作的灵魂,教育内部审计要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重点监督预算收入的真实完整性和预算支出的合法合规性。针对新形势,我们要主动适应预算管理的变化:一是在逐步实施编制滚动预算的新形势下,审计介入节点、审计形式、审计重点、审计方法都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发挥审计事前监督服务的功能,增强审计的科学防范;二是通过审计推动预算执行进度,促进本单位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效果;三是通过审计对决算所反映的各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确认和评价,重视绩效评价,充分发挥审计报告载体作用,将审计中形成的结论、意见、建议和信息等,成为决策依据,实现审计成果向决策成果的转化。

        二是逐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于2012年底颁布,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于2014年起通过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方法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要积极参与单位内控建设,将国家法律、法规宏观层面的大政方针与本单位微观层面的经济活动相衔接,制定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本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教育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我们教育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规范》的指导和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和适应性原则,逐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将其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常规审计工作有机结合,揭示单位经济运行风险,重点查找制度缺陷和制度执行缺陷,分析成因,促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

        三是尽职尽责做好日常审计工作。

        1.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任前谈话制度,重点对“三重一大”经济决策、预算管理与执行、内部控制建设、管理绩效等方面进行审计,做好干部任中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增强责任效益意识,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2.加强科研经费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应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控制、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应进行全过程审计,对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验收等环节与经费管理有关的重要业务及其控制进行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应突出重点,做好重要科研项目、重要业务环节的审计,促进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院系管理责任、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责任的落实。

        3.加强基建及修缮工程审计。基建及修缮工程审计应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控制、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大型建设项目应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立项、设计、清单控制量与控制价编制、招标、监理、施工过程隐蔽工程量的勘验、竣工等与造价管理有关的重要业务及其控制进行审计。基建及修缮工程审计应注重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相结合,对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应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结算。

        4.加强采购审计。采购审计应以合理控制采购价格、规范采购管理控制、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重大采购项目应进行全过程审计,对采购申请、采购实施、采购验收等阶段重要业务及其控制进行审计。将设备、物资、材料、服务等各类采购活动纳入审计范围,督促采购活动归口管理。

        5.加强资产管理审计。资产管理审计应以规范资产管理控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注重对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环节重要业务及其控制的审计。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效结合。

        6.加强公务支出审计。加强单位公务支出预算管理情况、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情况、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会议和培训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推动构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7.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对专项拨款、合作办学、奖助学金、各项收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相关资金配置、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各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好内审部门,积极开展对各级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检查,要将专项资金及时到位、规范使用、使用效益等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

        四是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教育内部审计机构应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内部审计机构按规定的程序适时公布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公开应包括审计评价结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等方面。

        五是抓好四项审计建设,促进教育审计工作可持续发展。

        1.抓好审计队伍建设。各高等学校都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规定数量的审计人员,能够独立开展财务审计、基建工程审计工作。各市教育局要争取设置独立的内审部门,没有单设机构的,财务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内审工作。要坚持以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为本,构建有利于审计人才成长的新机制,认真抓好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增强培训工作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拓宽审计人员的知识面。2015年将继续利用省教育审计学会这一平台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策研究、理论研讨,全面提高教育审计系统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教育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审计水平。

        2.抓好审计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审计,是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手段。要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使全体审计人员都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数据库、审计软件、网络等现代技术方法和手段实施审计监督,实现审计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科学化。

        3.抓好审计环境建设。加强审计环境建设,以构建和谐的审计环境为目标,提高审计人员的团队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要围绕审计中心工作,加大审计的宣传力度,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积极加强与其他单位的联系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建立起多层次的宣传网络,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审计工作环境。

        4.抓好审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审计规章与制度的建设。制定和完善严格的单位审计行政管理制度,统一审计文书格式,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管理,制定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创新审计质量管理,建立审计复核制和审计执法责任制,防范审计风险;依法积极稳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

        同志们,教育审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深刻领会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进取,努力开创教育审计工作的新局面,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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