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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执行内部审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5-08-18    点击:

济南大学 杨健

(本文为作者在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座谈会发言,其要点已在《山东内部审计》公开发表)

一、新的内部审计准则(2013年版)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2014年1月1日《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开始实施,内部审计的概念、目标、任务发生了较大变化,例如:内部审计的职能由“监督和评价”转变为“确认和咨询”,审计的对象由原来的“经济活动”转变为“业务活动”,更加强调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审计监督列入八大监督之一,更加注重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这一切都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断更新观念,全面提升政治与业务素质,跟上审计改革与发展的步伐。

二、高校在实施《内部审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与实践上的差距

近年来许多高校一直强调审计转型,强调管理审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以审计调查为抓手,积极探索管理审计,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服务,但目前高校内部审计无论认识还是实践方面基本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作为审计的重点,对业务活动的审计有待加强。

例如,《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四号——高校内部审计》中要求的“教学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房产管理内部控制审计、设备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物资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在以上方面做得仍然不够。

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方面,对基本建设合同、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工程结算、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审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于投资立项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等方面的审计,仍然做得不充分。

(二)审计队伍方面存在的差距

队伍老化、审计人员较少。

知识跟不上审计发展的要求。

专业结构比较单一。

审计队伍的现状很难适应审计准则提出的新要求。

(三)《高校内部审计》与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存在脱节的环节

1 .新颁布实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发生的主要变化。

2013年开始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适应了新形势对学校财务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适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需要。新制度对学校财务管理作出了新规定,主要表现在:管理责任更加明确;管理制度更加精细;成本核算更加规范;风险控制更加严格;财务监督更加健全等。

2013年开始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其主要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新增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二是为了真实反应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三是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将基建会计纳入“大帐”;四是对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反映高等学校现实的收支情况;五是规定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等。

2.目前五个实务指南中的《高校内部审计》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与1998年开始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相适应,与新制度存在脱节的环节。

(1)新制度中事业基金、事业结余与原制度的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等。

例如:原制度事业基金包括的主要内容:教育事业经费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包括专项与非专项拨款);教育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收入);其他收入等。以上收入与教育事业支出冲转后的结余,该结余经分配后形成事业基金。

新制度中的事业基金主要包括了教育事业收入与支出形成的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包括专项与非专项)与支出形成的结余分别通过“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等科目体现。

2009年开始实施的《高校内部审计》没有反映这一变化。

例如:第五节《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对学校结余合理进行结转、分配;事业结余是否全额转入事业基金。”等等。

(2)关于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纵向科研经费与横向科研经费的区别。

高校科研经费按资金来源可分为:纵向科研经费与横向科研经费两类。纵向科研经费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财政拨款;横向科研经费的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于企业等。两类经费资金来源不同,因此在预算、支出、结余、结题等方面也应该有不同的审计标准。但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对科研经费的审计更加侧重于纵向的科研经费,横向经费的特点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不能简单的用审计纵向科研经费的办法对待横向科研经费。

三、关于修改《准则》的建议

(一)建议增加“维修项目内部审计”

随着高校新校区建设的结束,高校新建基建项目逐渐减少,同时项目的日常维修不断增加,维修经费支出加大。一般省属高校(学生3万人以上)目前年维修经费1000万元以上,以老校区为主的高校维修经费还要多,而且随着建筑物、校园使用时间的延长,维修经费呈不断增长之势。

基本建设项目与维修项目的不同:

基本建设项目是新建项目,由发改委立项,建设金额较大,应对外公开招标,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建设周期较长。

维修项目为已使用项目,单项维修金额较小,小项目并非经发改委立项,有些应急维修项目也很难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结算方式有的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有的执行定额结算方式等。

因此应针对维修项目在投资立项、设计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审计、竣工验收审计、后评价审计方面制定审计依据、标准、办法等。

(二)制定高校审计档案,特别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归档管理方面规定。

(三)在制定有关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准则时,对科研经费与事业经费、纵向与横向科研经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科研经费,中央与地方科研经费予以区别,遵循科学研究规律。

(四)适应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对《高校内部审计》进行适当修改。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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