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履行好审计职责,做实做细审计工作,近日,我校制定了《济南大学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0〕63 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审计内容、审计组织与费用、审计计划和审计资料等方面对学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提出了规定和要求。与原有制度相比,新修订出台的《办法》明确了招标控制价审计、工程结算超合同审计以及审计事务所的选用等具体办法,填补了以前制度的空白,适应现在阶段工程审计的形势和要求。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了工程造价审计的规范化水平,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落实审计责任提供了制度化保障。